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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1 / 2)





  城里人为了避免被旁人发现他们在筹备过年,提前几个月就开始悄悄的买些糖果瓜子花生之类的,不然到了日子再去买,那太扎眼了。

  廖清欢倒没想太多,在她看来这就是形式太重了。见饭店也没什么事情,她干脆就自己给自己请了几天的假,别人愿意干就干,她反正得休息。陆长缨也跟她一样,请了几天假,反正是几天没见着人了。

  趁着几天休息,她把陆长缨的衣服还有两双鞋子赶出来了。

  之前陆长缨说冯巧巧叫她一块去买东西,把衣服赶出来后,廖清欢就拎着那些东西,又给自己换上陆长缨带给她的那些衣服。除了贴身里衣,上衣还穿了件毛衣,软软和和的,保暖舒服。外套则是那件黑色的呢子外套,两边得腰掐着,居然给她掐出了一点腰身来。

  下身就穿一条普通黑色的裤子,上衣比较长,其实裤子也看不到什么。就是脚下的鞋子有点配不上衣服,该配上一双皮鞋的。

  她想了想去密室里翻出一双鞋来,以前她托人买过一双牛皮鞋,因为是外国人做的,沟通的时候没交流好,尺码不对,她就一直没穿。现在拿出来一穿,小胖脚居然正好合适。

  再给自己围上一条灰色勾线围巾,这是她做毛衣剩下的边角料勾出来的。

  这么焕然一新的出门,来后院透透气的林香香眼睛都看直了。

  她对廖清欢以前是什么样子非常了解,不说那罗翠芳不喜欢了,就连她,其实也不大喜欢那样子的廖清欢。

  后来她变了,林香香自然也觉得她好。可对于她的长相认知,也没什么变得好看不好看的,感觉还是跟以前一样。

  加上她平时在饭店做事也鲜少打扮,一般就是一身白大褂,就是脸上和头发干净清爽些。

  现在这一身牛角扣的外套还有那亮亮的皮鞋以及那一条搭在胸前的围巾,头发披散下来,将那张脸遮了一点,看起来可真是一个时髦的女孩子,让看惯了她的人都眼前一亮。

  “廖,廖师傅?”

  廖清欢往下扯了扯围巾,微微一笑,“怎么?不认识我了?”

  林香香拼命点头,“太好看了,我真不认识。”

  “就你嘴甜。”

  廖清欢嗔了一声,甩了甩手里的布包,打开手里的食盒,给林香香拿出一块来。

  “来,尝尝这个梅花糕。”

  林香香没想到自己就嘴甜一句还有梅花糕吃,屁颠颠的上前接了过去。这梅花糕还温热的,看着就像是梅花的形状,非常漂亮。稍尝了一口,上面点缀的小元宵非常的糯口,还能扯出丝来。洒在上面的葡萄干也很香,酸酸甜甜的。而里面馅料是豆沙和白砂糖,豆沙绵绵软软,砂糖已经融化了,渗透到糕点里面透出焦香来。

  不只是这两种馅料,似乎还有松子仁,因为松子仁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因为是烤出来的,这外面一层皮又韧又软,就像年糕的口感,里面的馅料还热乎乎的,那股子甜香味都有些醉人。

  她吃干净了,然后眼神期待的继续看着廖清欢。

  廖清欢呵呵一笑,“厨房里还有,早上烤出来的,我就带这一点出去。”

  她是特意烤出来带给冯巧巧吃的,这东西甜而不腻软脆合适,老人孩子都喜欢吃。

  ……

  陆长缨家在什么位置她倒是清楚,原主的记忆里这一片都是□□住的,那被□□的人当中有一大半都是这里拉出去的。

  廖清欢也知道这个位置,她知道的是四十年前的。这是海城非常出名的小红楼,住在里面的有海城著名的电影皇后,还有各个大佬。当初这里住着的人也有不少上她饭店吃饭的,只是她不知道,原来这里以前还住着陆长缨的外公和妈妈。

  找到门牌号的时候,她正要敲门,身后传来喊声。

  “你什么人?站我们家门口做什么?”

  张秋菊老远就看到前面有个女人,这女人身上的衣服料子她都没见过,还穿着一双小皮鞋,非常资本的作风,看得她嫉妒得不行。

  自己最好的一身衣服还是结婚的时候,屋里那老不死的送过来的 ,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料子,反正料子滑滑的,摸起来非常舒服。正因为那一身衣服,她认定了老不死的手里头肯定有好东西。

  廖清欢转过身,见到一个面容阴霾的女人,眼角的纹路非常刻薄,看着她的眼神充满了贪婪。

  “是陆家没错啊!”

  廖清欢皱了皱眉,确实是这个门牌号。

  张秋菊很不满的一摇头,“什么陆家?这是张家,你找错了。”

  她自认为这房子就是张家的,什么陆家不陆家的,没有那回事。再说了这女人穿得好,谁知道什么来头,万一是个能惹麻烦的可不好了。

  廖清欢确定自己没找错,门牌号都是一样的,她懒得理张秋菊,转身准备推开铁门进去的。

  “你干什么?都说了不是陆家,你还进去干嘛?”

  张秋菊伸手就想拉她,手摸到衣服的料子愈发的嫉妒起来。她冬天也就一身棉袄而已,那棉袄都穿了好些年,外面打了不少补丁,什么时候穿过这么好的料子。

  廖清欢眉头拧得更紧了,扯过衣服不满的看着张秋菊,“你做什么?”

  “我没做什么,这是我家,你怎么能进去呢?”

  张秋菊一副主人的姿态,没等她得意完,冯巧巧开了门出来,看到廖清欢的时候先是眼前一亮,看到张秋菊的时候又沉下了脸。

  “你来干什么?”

  冯巧巧不喜欢这个儿媳妇,但是儿子喜欢她没办法,当初结婚的时候也没看出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她还把小姐给自己做的一身好料子衣服给她结婚穿,不只是衣服,还给了些钱。

  谁知道结完婚之后,这人就见天上门,想住进这房子里,还让她把工作转给她来做。那本来就是临时的工作,怎么可能转得了?又因为她死皮赖脸的想住进这,冯巧巧对这个儿媳妇很没有好感,连带着儿子那边也没什么好脸色。

  “妈,这不是快过年了,我想着家里的珍珍和壮壮还没有一双好鞋子,想来问问你这有没有多余的花头。“

  张秋菊脸皮很厚,跟冯巧巧要钱要得理直气壮。

  在她看来这一个老不死的在城里省吃俭用也花不了什么钱,那理应把挣的钱给他们花。之前冯巧巧确实会拿钱给他们,毕竟是孙子孙女,总不能真让他们饿死,所以她连看病都舍不得。

  但张秋菊可不会为她着想,恨不得她早点死了,她好搬到城里来。

  可惜这老不死的除了给点钱之外,工作也不给她,房子也不给她。原本她男人不让她来的,但想想已经好几个月没来找老不死的拿钱了,她还是偷偷摸摸的过来了。